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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沥滘旧村改造二期31#(AH101911)、33#(AH101930)、35#(AH101933)(原广州珠江管业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2021/12/2 10:00:00来源:贝源检测发布者:贝源检测

详细介绍

关于沥滘旧村改造二期31#(AH101911)、33#(AH101930)、35#(AH101933)(原广州珠江管业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土地使用权人: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沥滘经济联合社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贝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1. 项目概述

1.1. 项目背景

沥滘旧村改造二期31#(AH101911)、33#(AH101930)、35#(AH101933)(原广州珠江管业科技有限公司)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或“目标地块” )。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沥滘振兴大街21号,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3°18′20.44044″,北纬23°03′31.13674″,地块红线面积为44150.218m2。调查地块东接扬迈建设工地(空地),北至沥滘西村,西至南苑新村东,南至振兴大街。

项目地块土地权属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沥滘经济联合社,属于集体用地,根据《海珠区创新湾(沥滘片区)(海珠区AH1018-AH102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图2021/05/20),31#(编号AH101911)地块和33#(编号AH101930)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和防护绿地(G2); 35#(编号AH10193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设施用地(B2)和防护绿地(G2);额外调查区域原珠江钢管厂成品外仓区域属于地块30#(编号AH101909)地块的一部分,规划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除以上区域外,调查范围内其它区域使用功能为道路用地(S1)。项目地块内存在重点行业企业生产历史,且涉及地块用地性质变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部令第4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以及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等四局委联合发文《关于印发广州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穗环〔2018〕26号)等要求,应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受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道沥滘经济联合社委托,广东贝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承担了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根据国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贝源检测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项目组,于2021年6月~2021年9月对地块开展了地块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编制初步采样方案、样品采集及检测分析等相关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沥滘旧村改造二期31#(AH101911)、33#(AH101930)、35#(AH101933)(原广州珠江管业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供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审查,并为该地块下一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提供依据。

1.2. 调查范围

根据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沥滘经济联合社提供的《关于申请办理沥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条件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3453号)文件中的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本次调查红线范围为沥滘旧村改造二期范围中的部分区域,调查红线面积为44150.218m2,包括了31#(编号AH101911)、33#(编号AH101930)地块、35#(编号AH101933)地块以及该3个地块与周边地块连接的道路区域。

由于地块内原广州珠江管业有限公司为重点行业企业,出于保守考虑,整体说明原广州珠江管业有限公司历史污染状况,将原广州珠江管业有限公司超出用地规划红线的北侧成品外仓也纳入额外的调查范围,作为周边区域对地块的影响,该成品外仓区域未来规划属于30#(编号AH101909)地块的一部分,本次调查既不对30#地块进行分割,也不纳入本次的调查红线。项目拐点坐标使用CGCS2000坐标系,测量得补充成品外仓调查面积为1631.6m2。本次额外调查仅作为周边区域对地块的影响。

地块内历史上存在多个工业企业,本次调查论述过程中以地块内历史工业企业厂界为边界,对地块进行了分区,依次划分为区域1、区域2、区域3。其中调查区域1历史上涉及企业有广州市沥滘电镀厂磨光分厂、沥滘平板厂、广州市盛海电脑绣花有限公司、广州市实力基业胶粘带有限公司、业高公司;调查区域2内原有企业为广州珠江管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市海珠区珠江镀锌钢管厂、广州市珠江钢管厂);调查区域3内原有企业为威格鞋厂仓库、广沥自行车零件厂部分区域、原广州市海珠区珠江摩托车配件厂部分区域、沥滘仓库部分区域。

6.1.3. 总体结论

沥滘旧村改造二期31#(AH101911)、33#(AH101930)、35#(AH101933)(原广州珠江管业科技有限公司)地块用地性质将由工业用地转变为居住用地(R2)、商务设施用地(B2)、防护绿地(G2)和城市道路用地(S1),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属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不符合未来用地规划对土壤环境质量的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未来用地规划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要求。

综上,需要针对该地块土壤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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